6级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龙游刑事律师
2025-06-08
1.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与单位劳动关系,单位安排合适工作。若难以安排,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60%,同时为其缴社保。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单位补差价。
3.工伤职工主动提出,可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六级工伤可享受多方面待遇保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16个月本人工资发放。保留劳动关系时,若单位能安排工作则正常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并缴纳社保,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单位补足差额。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2.对于工伤职工,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在与单位沟通过程中留存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伤待遇,保障职工权益。工伤保险部门要做好基金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省级政府需完善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标准,使其更合理公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六级工伤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时,若单位能安排工作则正常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60%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单位还需缴纳社保,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补足差额;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法律解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六级工伤待遇的设置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身体伤害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保留劳动关系时给予伤残津贴,可保障职工在因工伤难以正常工作时仍有稳定收入,且单位缴纳社保能维持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职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帮助职工应对后续的医疗和就业问题。如果遇到六级工伤待遇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六级工伤职工的基础补偿,以16个月本人工资为标准,这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经济保障。
(2)保留劳动关系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体现了对职工后续就业的责任。若难以安排,按月发放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同时缴纳社保费,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与社会保障权益。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确保职工生活质量。
(3)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职工重新就业或生活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考虑了不同地区经济差异。
提醒:
六级工伤待遇计算涉及本人工资等因素,需准确核算。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职工被认定为六级工伤,首先要明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部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可按流程申请领取。
(二)若想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会按月发放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同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补足差额。
(三)如果职工本人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需参照当地省级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保留与单位劳动关系,单位安排合适工作。若难以安排,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60%,同时为其缴社保。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单位补差价。
3.工伤职工主动提出,可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六级工伤可享受多方面待遇保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16个月本人工资发放。保留劳动关系时,若单位能安排工作则正常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并缴纳社保,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单位补足差额。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2.对于工伤职工,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在与单位沟通过程中留存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工伤待遇,保障职工权益。工伤保险部门要做好基金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省级政府需完善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标准,使其更合理公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六级工伤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时,若单位能安排工作则正常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60%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单位还需缴纳社保,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补足差额;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法律解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六级工伤待遇的设置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身体伤害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保留劳动关系时给予伤残津贴,可保障职工在因工伤难以正常工作时仍有稳定收入,且单位缴纳社保能维持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职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能帮助职工应对后续的医疗和就业问题。如果遇到六级工伤待遇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六级工伤职工的基础补偿,以16个月本人工资为标准,这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经济保障。
(2)保留劳动关系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体现了对职工后续就业的责任。若难以安排,按月发放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同时缴纳社保费,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与社会保障权益。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确保职工生活质量。
(3)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职工重新就业或生活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考虑了不同地区经济差异。
提醒:
六级工伤待遇计算涉及本人工资等因素,需准确核算。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职工被认定为六级工伤,首先要明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部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可按流程申请领取。
(二)若想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会按月发放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同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补足差额。
(三)如果职工本人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需参照当地省级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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