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方面如何进行取保候审?
龙游刑事律师
2025-05-01
广西地区办理取保候审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许可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地点暂时自由,同时须遵守特定条件。一、申请阶段:由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二、审查阶段:侦查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等,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三、决定后,需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其数额和管理方式依据司法程序规定执行,确保取保人员不逃避、不串供或破坏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认为可以取保候审的,在办结案件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证据确实不足以支持公诉,且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时,应当在排除谬误和不确定因素后,认定为无罪。第七十七条:对取保候审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侦查机关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应经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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