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货款纠纷诉讼期限规定

龙游刑事律师 2025-0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9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经过三年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限。在货款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其权利,但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并不包括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中断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9条: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经过三年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泰顺县看守所地址 闵行区看守所地址 东阳市看守所电话 庆元县律师 太仓市律师 嘉兴律师 杭州余杭区刑事律师 松阳刑事律师 永嘉法律咨询 龙游县律师网 宁波市江北区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镇海区刑事律师咨询 常山县刑事律师咨询 松阳县刑事律师咨询 龙港市律师 浦江县律师 庆元县律师 遂昌县律师 温州离婚律师 龙游离婚律师 宣城房产律师 台州刑事律师 瑞安律师哪个好 九江律师哪个好 衢州柯城律师 建德律师事务所 台州路桥律师事务所 松阳律师事务所 杭州临安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金华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桐庐律师 湖口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宣城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常山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黄山律师 龙游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江山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律师